聘請的合同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聘請的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聘請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乙方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1.中外稅收政策咨詢
2.最新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咨詢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
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人民幣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咨詢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請的合同2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四川博篤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律師事務所”)和 (以下簡稱“委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 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范圍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定承辦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
[訴訟案件]
代理委托人就 案件的 進行訴訟。
[非訴訟案件]
就 事宜或項目向委托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并協助委托人處理與該事宜或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務。
1.2. 代理權限
委托人授權律師事務所的權限為:
1.3. 律師
律師事務所指派 律師、 律師作為本協議法律服務事項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1.4. 律師費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定額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委托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律師費,律師費總額為 元。
(2)按標的額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委托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按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律師費,收費的標準為: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 。
總額為 元。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時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委托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為:合伙人/合作人每小時 元;其他律師每小時 元;律師助理每小時 元;秘書每小時 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0.1小時。
(4)其他計費方式
1.5.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與辦理委托事項密切關聯的各項支出,該等其他費用應由委托人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長途電信費用:
(2)文件快遞費用:
(3)復印費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費:
(5)其他:
1.6. 費用支付
1.6.1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律師費,由委托人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先支付 元。其余律師費將按照以下約定支付:
1.6.2 .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1.7. 聯系信息
有關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的聯系信息如下:
律師事務所: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委托人: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1.8. 其他約定
除有上述特別條款約定和以下一般條款約定外,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
(1)
(2)
(3)
(4)
二、一般條款
2.1.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義務
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承擔以下義務:
(1)承辦律師應當遵守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承辦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維護委托人的最大利益;
(3)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4)承辦律師不得超越委托人授權行事;
(5)承辦律師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6)律師事務所或承辦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
(7)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應當保守委托人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法律服務人員的安排
(1)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律師事務所可根據法律服務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師、律師助理、秘書處理與本案有關的一般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送達文件、調查、文件制作、文件復印、相關法律調研。
(2)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律師辭離律師事務所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代理委托人辦理案件,律師事務所經委托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委托人要求解除聘請律師合同的,在合理認定律師費的.情況下,應當辦理解除律師合同的手續。
(3)因不可抗力等緊急情況,致使原來指定的承辦律師不能履行職責,律師事務所根據情況及時與委托人協商變更承辦律師。若無法聯絡到委托人或委托人不同意變更承辦律師的,雙方同意:____ ____
2.3. 委托人的義務
委托人承擔以下義務:
(1)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3)如委托人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委托人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
2.4. 計時收費的費用清單和支付
(1)律師事務所于委托人應當支付律師費之前,應當向委托人提交書面的計時收費費用清單,告知其在該期間內應當支付律師費、其他費用的金額。
(2)按月結算計時費用:律師事務所應當于每月10日向委托人提供上月律師費清單,委托人應當于收到清單后10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委托人未在10日內提出異議的,應當按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清單支付律師費。
(3)若委托人對律師工作時間提出異議的,可要求查詢律師承辦案件工作時間紀錄單。
(4)委托人應當在收到費用清單后 日內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如果委托人未能夠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或者費用清單的提示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5)律師事務所在收到委托人的付款后,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律師事務所專用發票或相應的費用的收據、發票。
2.5. 滯納金
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6. 委托人財物的保管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由委托人提供的正本資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執行款物(以下簡稱“委托人財物”)均屬于委托人的財產,律師事務所應當在完成法律服務后,將委托人財物移交給委托人。
(2)如果委托人未及時接受或拒絕接受律師事務所移交的委托人財物,律師事務所可代為保管或移送公證機關提存,由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均由委托人承擔。如律師事務所代為保管委托人財物的,則保管期限不超過兩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師事務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2.7. 保密責任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對于委托人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委托人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內容不屬于委托人秘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8. 利益沖突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應當就已經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與委托人有利益沖突方的情況如實告知委托人。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委托人有權撤銷對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授權;律師事務所亦有權解除本協議。
2.9. 其他法律事務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均無義務代理委托人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托人如確有需要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律師事務所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2.10. 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托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律師事務所有權解除本協議。
(2)如果委托人向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提出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要求,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終止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
(3)如果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后發現委托人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解除的,委托人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律師事務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2.11. 不保證
律師向委托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12. 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為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2.13. 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14. 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2.15. 通知
與本協議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書面方式可以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均應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2.16. 爭議的解決
(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委托人可以直接與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委托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提出申訴意見,由上海市律師協會進行爭議調解。
(2)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協商解決和調解解決的,可選擇_______
1.向________提起仲裁;
2.向________提起訴訟。
2.17.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 (訴訟/非訴訟/見證/咨詢)工作完成時止。
2.18. 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簽署:
聘請的合同3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性別: 年齡: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月年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2、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工作報酬: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每月人民幣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和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五、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xx 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
xx年月日 xx年月日
聘請的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為其設立__________(以下簡稱)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
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在設立過程中能夠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
2.1參與設計成立方案;
2.2就成立過程中的`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3起草與設立有關的法律文件,如章程、股東協議等;
2.4根據需要提供書面的律師意見和法律意見書;
2.5完成與登記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法律服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設立登記完成之日止。
四、收費
4.1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小時支付委托律師費。_________律師的小時費率為_________元/小時,_________律師的小時費率為_________元/小時。
4.2律師費的支付:甲方應于乙方每工作滿15小時結算并支付律師費。乙方帳戶________________。
4.3因辦理設立而發生之差旅費、通訊費及財政收費由甲方負責支付。
五、乙方責任
5.1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2按本合同規定完成服務內容。
5.3在服務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托內容和受托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4定期向甲方匯報項目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六、甲方責任
6.1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
6.2為項目完成所需,對乙方提出的在資料、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6.3對乙方完成項目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七、本合同之修改
須雙方以書面形式作出。
八、本合同經
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請的合同5
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乙方(公章):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
甲方電話:____乙方電話: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聘請的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簽訂本合同并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有聘專資格證書,必須在外教到學校后2周內與其簽訂國家外專局標準合同。
2、向外教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則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3、對外教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4、向外教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5、配備合作共事人員,協助辦理簽證、居留證等手續。
6、按時支付外教的報酬,嚴格按合同兌現外教所有待遇。
7、按時結算本中心服務費用。
三、乙方的義務:
1、按甲方學校(企業)的要求按時按質提供外教。
2、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外事工作進行協查和評估。
3、合同期間免費為甲方提供外事咨詢。
四、服務費的收取:
本次服務共為甲方聘請美國外教(_________)名。甲方需在外國專家(外教)到甲方單位(學校)的七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雙方各自義務履行完畢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一方要求簽訂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新合同。
七、受聘方合同期滿后,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八、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盡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家事務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的合同7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地址: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我校后勤人員崗位職責要求,為明確甲乙雙方職責,本著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擔任教師后勤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乙方工作內容主要負責甲方教師飯菜操作,操作間衛生,茶水供應,餐具消毒等工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和臨時工作安排調配。
2、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_元,乙方工作時間以月為單位,____月____日前和____月____日后工作的按日_______元付給加班費。寒暑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有事有病請假時,按乙方每天的日工資扣除。法定假日按法律規定執行。
3、乙方不享受甲方在編教職工等同的福利待遇,發放福利時由甲方視學校經濟情況酌情處理。
4、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安排、調度、監督、管理和評價。
5、為乙方提供上班期間的工作服及相關的勞保用品,定期為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非工作日,甲方需要加班,乙方必須服從,學校按照規定給予補貼。
3、工作期間要講究衛生,穿戴整潔,熱愛學生,熱心為師生服務,自覺做好廚具餐具和食堂環境的清潔工作,嚴格執行餐具的消毒工作。
4、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5、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學校的各項規定,上班期間需在校。
6、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個人原因致傷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因工受傷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提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以解除合同: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或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年齡超過以下情況:女年滿55周歲、男年滿60周歲的。
5、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 合同達成協議的。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5、因年齡、身體等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
6、參加學校組織體檢因患病達不到合格要求的。
7、其它違反國家、學校有關規定的。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本合同簽訂之后,以前職工同學校簽訂的合同及協議等自行終止。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_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甲方的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總務處、校長辦公室及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負責人(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的合同8
聘任方:_____大學(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根據___大學教學、科研及學科建設等任務的需要,___大學聘任___為______職務,具體聘任單位為______,經雙方平等協商,依法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聘期
本崗位聘期為___年。聘任期滿,視聘任雙方需要,決定是否簽訂繼續聘任合同。
本次聘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乙方的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
(注:本條內容由學校授權聘任所在具體單位,結合所在單位聘任學科的具體情況,進一步明確、細化,務求做到明確、具體、可操作。)
(一)乙方在聘期內該崗位上應完成的工作目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聘期內應履行的工作任務:
教學任務:
科研任務:
學科建設任務:
人才培養任務:
其他任務: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具體內容由甲方授權具體聘任單位落實)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以及本崗位工作目標、任務,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考核和獎懲。
(二)甲方義務(具體內容由甲方授權具體聘任單位落實)
1.依法維護乙方應享有的各項權利。
2.為乙方提供完成崗位任務所必須的良好工作和生活條件。
3.為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所需要的校內相關政策。
4.乙方在聘期內做出重大成就的,甲方積極推薦申報有關獎勵。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按照___大學的有關規定,享受按國家規定提供的工資、保險、福利及校內津貼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3.甲方如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申訴。
(四)乙方義務
1.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聘期內保證全職在甲方所聘崗位上工作;
3.全面履行所聘崗位職責,完成所聘崗位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監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等成果均屬職務成果,其發表有關論文、著作或申報有關獎勵、專利和科研項目及經費等,均須同時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須同時署作者及作者單位,作者單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四條考核(具體內容由甲方授權具體聘任單位落實)
(一)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考核時,乙方須向受聘具體所在學院或單位的學術委員會匯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學院或單位根據學術委員會意見確定考核結果,考核結果報學校備案。
(二)對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三)甲方在三年聘期結束后根據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務書對乙方進行評估(具體評估辦法另定),決定是否續聘事宜。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并由甲方發布解聘文件。
(二)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辭聘,并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范,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第六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聘任方及受聘方各持一份,具體聘任學院或單位留存一份;本合同于受聘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處理,對合同有關條款的變更,應征得對方同意。
(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的合同9
聘用方: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三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就相互的權利、義務、責任,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受聘方自愿受聘,并在聘用方的指派下,從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的七項業務。受聘方非受聘用方指派,或非從事上述業務的行為,均屬非因公執業行為。
二、聘用期限: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為續約期,逾期不續約的,聘用關系終止。
三、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聘用雙方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支付和領取報酬及福利:
1、固定月薪制方式:聘用方每月向受聘方支付固定工資人民幣________元,并根據年終收入及受聘方的`工作業績支付年終獎金。社會保險費由聘用方負責。
2、業務收入提成方式:聘用方在業務收入中扣除稅收、管理費用后,按比例付給受聘方報酬。聘用方和受聘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由受聘方支出,法規另有規定除外。福利待遇依同行業法定標準實行。
四、聘用期間,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愿遵守聘用方的章程。服從聘用方的管理。努力維護聘用方的形象和聲譽。自費參加律師業務責任保險。
五、擔保方為受聘方相對聘用方而言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六、聘用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合同約定的標準按時支付工資及獎金。
2、確定收入報酬提成的比例、合理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時間,并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給受聘方報酬。
3、監督、檢查、管理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按權限決定或提議對受聘方的獎懲。
4、按法律和合同承擔受聘方因執業行為的法律后果。追究受聘方因執業失誤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
5、保障受聘方依法執業的合法權益。
6、為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提供便利和相應的條件。
7、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和執業責任保險。
七、受聘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執業,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保障業務質量,完成基本業務量。
3、不私自辦理法律事務,不私自收費,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約定之外的報酬和費用。
4、對非因公執業行為或執業行為中對外造成的民事賠償自負責任。
5、按時交納管理費、保險金、注冊費等。
6、承擔因執業失誤而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八、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對受聘人的執業進行監督、指導。
2、受聘人嚴重違反本合同時,向聘用方提議解除聘用方合同。但應承擔在聘用方解除合同前的保證責任。
3、督促受聘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九、合同變更與解除:
受聘方在受聘期間,如因遷徙、健康等合理原因,無法繼續執業,可與聘用方協議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須補足合同期間應交納的各種管理費、稅金、注冊費、保險費等。
十、合同期滿的結算:
聘用期滿,受聘方離開聘用方前,須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并交還執業證,妥善處理完畢已接受代理委托的各類法律事務。進行財務結算。
十一、違約處理:
聘用期間,如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須賠償另一方損失。
十二、補充條款。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當事各方正式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請的合同10
甲方:_________(家長姓名,住址及聯系電話)
乙方:_________(學生姓名,寢室號及聯系電話)
經雙方協商自愿,簽定協議如下:
一、家教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對授課學生_________于每個星期的_________時間,在_________地點,教授_________課程。時間和要求一經商定,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一方有變故必須提前12小時通知另一方,并報勤工助學中心。
二、勞酬方式
甲方于每個月的_________日,現金支付乙方上個月家教酬金_________元。(參考標準:對小學生,初中生,高中生一門課程的.授課勞酬最低標準分別為_________元/小時,_________元/小時,_________元/小時。特長類家教勞酬和交通費用另算。)
三、工作及安全責任
在家教時間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乙方必須認真負責的授課,不得做與授課無關的事情。
四、工作紀律
乙方除收取協商勞酬外,不得收取甲方任何禮品,不允許在甲方家中就餐。乙方必須與中心保持聯系,定期向中心匯報家教情況。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勤工助學中心各執一份,由勤工助學中心負責監督執行。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的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指派律師及聘期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如果指派律師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暫無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條件的律師臨時接替指派律師的工作。聘期為壹年,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顧問律師的任務和服務范圍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受甲方的委托辦理有關的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1、規定費用項下的服務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為甲方就其日常業務運營中所提出的問題或疑問進行法律研究,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咨詢書;
(2)根據甲方要求,審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業務運營需要而與第三方簽訂的協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見;
(3)就甲方在日常業務運營中的債權債務糾紛等有關事項,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應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義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應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動向;
(6)依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提供有關的法律培訓;
(7)就甲方的商業計劃或融資計劃提出口頭的初步法律意見;
(8)根據甲方要求,審查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勞動合同文本及與之相關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
(9)參與并協助甲方同政府相關部門、各商業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經營和業務進行溝通。
2、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
在規定費用的服務以外,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業務服務,費用應根據提供服務的具體情況有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就甲方在運營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并、合并、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進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書面法律意見;
(2)就甲方在運營過程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并、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代表甲方與第三方協商、談判以及簽訂有關法律文件;
(3)在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時,代表甲方參與協商、調解、申訴、仲裁或訴訟。
(4)其它經雙方確認的重大專案法律服務。
三、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
顧問律師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詢辦理的事務,甲方可隨時電話或EMAIL方式通知顧問律師;如需顧問律師到甲方處辦理,需提前1天預約;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四、顧問律師的權利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為了正確履行法律顧問的職責,除了享有《律師法》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以下特定的權利:
1、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3、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便利。顧問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顧問律師的義務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除了承擔《律師法》規定的義務外,還承擔以下特定的義務:
1、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認真履行職責;
2、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為時,應當予以勸阻;
3、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6、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六、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隨時通知乙方正在處理的法律事務的進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條款,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七、法律顧問費及付費方式
甲方聘請乙方壹年的法律顧問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甲方選擇方式 支付顧問費: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顧問費: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雙方另定協議,乙方給予優先服務。
八、其他費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機關或指定組織規定的費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條項下的法律服務而產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機關規定的費用,如登記費、工商查詢費、公告費等,由甲方承擔。
(2)長途旅行費用:
甲方同意承擔乙方人員為辦理甲方法律事務而發生的長途旅行交通費用、食宿費和通訊費等,其標準為:出租車費、機票實報實銷,住宿費按當地三星級賓館住宿標準實報實銷,津貼人民幣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況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當理由包括:
(1)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后的代理行為非法或無效。
3、甲方基于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所付費用結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違約或基于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補充條款: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未提出不續簽的,本合同將自動續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聘請的合同12
編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名稱: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學校性質: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學歷: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原工作單位: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嚴格遵照執行。
第一條 協議期限
(一)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三)聘用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協議。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專業技術職務為____,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
(二)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績的綜合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管理;
3.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5.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6.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5.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6.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7.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水平;
8.首次受聘人員,須參加區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并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
第四條 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每月____日為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協議期滿不續聘的,應在協議期滿日的次日發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二)甲方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工資的`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三)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施市、區和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五)乙方在聘用協議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工作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門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如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協議:
1.有違反法律的行為,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協議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分配的任務,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6.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協議,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違反第六條第(一)款規定,但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3.聘用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協議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1項中,醫療期限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不滿一年的,為累計十五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長不超過九十日。醫療期內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的博傷假工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以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
1.依第六條第(二)款規定解除聘用協議的;
2.依第六條(四)款第2、3項的規定解除協議的。
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工資,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屬第六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經濟補償。
(六)為保證用人單位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1.乙方在協議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協議而離職的,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
2.乙方在協議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協議而離職的,除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金額為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三倍的違約金。
第七條 協議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可以逐級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無法協調解決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事項
(一)本聘用協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輸入“聘用信息系統”以磁盤存儲),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在三十天內,到寶安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見證備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磁盤存儲的聘用協議交寶安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備案。
(二)本協議的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施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聘請的合同13
_________(聘方)聘請_________(受聘方)為外籍工作人員(或_________語教師),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為_________年(學校可按學期、學年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離聘之日止。
第二條 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商定如下:_________
受聘方應按時、按質完成以上工作任務。聘方應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聘方應予采納。雙方應積極合作。
第三條 中guo政府法定的工作日為: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時(教師按周課時填寫)。
第四條 聘方每月付給受聘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并按附件規定提供各項生活待遇。
第五條 受聘方應遵守中guo政府的法律、法令、有關規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條 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斷合同,必須在離華前一個月向聘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仍應照常進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兩周后,停發工資,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的有關生活待遇,回國的一切費用自理。
受聘方違犯中guo政府法令,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但受聘方應在此期間內安排回國。聘方負擔受聘方及其家屬在中國境內的旅費,國際旅費自理。
對瀆職的受聘方,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安排受聘方回國。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旅費,由聘方支付,其它一切費用自理。
第七條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經醫生證明連續病休兩個月后仍不能繼續工作,聘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并根據受聘方的健康狀況,于一個月內安排其回國。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飛機票和負擔按規定限量的行李托運費。
第八條 本合同自聘期開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長聘期,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另簽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延聘期內繼續有效。雙方均未提出延長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長聘期時,本合同期滿即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蓋章):_________
受聘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的合同14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簽字)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聘請的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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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顧問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注冊稅務師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聘請,擔任稅務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注冊稅務師擔任其稅務顧問,并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專人(組)擔任甲方的稅務顧問。
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屬于稅收服務范圍的各項事務。
三、稅務顧問的服務范圍
1.解答有關涉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2.指導企業運用稅收政策的策略與方法,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3.指導企業每月納稅申報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辦稅咨詢服務與操作指南,包括納稅框架的設計,運用稅種、稅目、稅率的認定,辦稅程序指南,以及為避免納稅風險,
提示關注的涉稅事項等;
5.提供有關稅收、財務、會計方面的最新信息。(可以通過舉辦講座、發函寄送、登門傳遞等形式供客戶參閱);
6.為貴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有關稅收信息,包括納稅成本及涉稅風險;
7.應貴單位要求,參加貴單位召開的有關財稅會議及有關稅務專項討論;
8.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9.稅收策劃咨詢。
四、雙方職責
甲乙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秘密負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甲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及時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的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稅資 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顧問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不停止,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返甲方。
乙方職責:
1.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稅務師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顧問稅務師每月至少上門服務1-2次,每次工作時間按實際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稅務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由此所發生的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內控制度的設置及財務分析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委托事項違法,隱瞞事實,或利用顧問稅務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顧問稅務師有權拒絕接受委托或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顧問稅務師因故意、過失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其它條款
甲乙雙方若需續簽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 進行協商有關事宜。
十、未盡事項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廈門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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