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采購合同(集錦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產品采購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產品采購合同1
供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總經理: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手術臺就是陣地》教學設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一、定購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1、產品名稱:_________
2、生產商:_________
3、牌號:_________
4、商標:_________
5、規格型號計量:
a、_________盎司(_________毫升),箱/_________瓶;
b、_________盎司(_________毫升),箱/_________瓶;
c、_________盎司(_________毫升)/_________瓶
d、_________公斤/_________升/桶
e、_________公斤/_________升/桶
6、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交提貨時間:
數量:
_________盎司(_________毫升),箱/_________瓶(共計)_________瓶
_________盎司(_________毫升),箱/_________瓶(共計)_________瓶
_________盎司(_________毫升)盒/_________瓶:(共計)_________盒
_________公斤/桶(比重_______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桶
_________公斤/桶(比重_______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桶
產品定購列表:
┌──────┬──────┬──────┬────┬────┬────┐
│產品代碼│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
├──────┼──────┼──────┼────┼────┼────┤
│││││││
├──────┼──────┼──────┼────┼────┼────┤
│││││││
├──────┼──────┼──────┼────┼────┼────┤
│││││││
├──────┼──────┼──────┼────┼────┼────┤
│││││││
└──────┴──────┴──────┴────┴────┴────┘
合計金額(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_________原廠質量標準:_________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保質期_________年。
四、履行地:_________
五、交(提)貨地點:_________
六、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的費用負擔:_________
七、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需方提貨前驗貨到_________驗收貨物。
八、結算方式:現金、電匯、信用卡、銀行承兌匯票
九、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方單位名稱(公章):_________需方單位名稱(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供方單位信用卡戶名: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信用卡收款貨幣種類:_________
信用卡收款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1)按國家標準執行;(2)按部頒標準執行;(3)按企業標準執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1)乙方送貨;(2)乙方代運;(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_________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產品的驗收方法:(1)驗收時間_________;(2)驗收手段_________;(3)驗收標準_________;(4)由_________負責驗收和檢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_________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其他事項: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_____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處理:(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供貨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3
供貨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嚴格遵循______市采購中心一體機協議采購招標文件、“______市政府采購供貨協議”中的相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購的產品所需資金來源構成為:預算內;預算外;自籌。付款方式為:財政直接支付。
以上按實際情況打“√”確認,涂改無效。
二、貨物品牌、型號和復印速度、單價、數量、金額
1.非免費送貨上門范圍為的運費最低要求為:每臺復印機或一體機的運費1臺不得超過__________元,每一批次不得超過____元,具體運費標準以投標人承諾為準。
2.若單次采購金額大于人民幣_________萬元,采購單位必須報請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重新確定采購方式。
3.耗材送貨方式及運費按承諾執行。
4.“實際采購價格”=“標配產品協議供貨價格”+“選配件協議供貨價格”+“耗材協議供貨價格”+“運費”。
5.如表格中某項內容沒有,則用斜線劃去。
三、保修期
上述產品的保修期為________月;免費更換時間為________月;響應時間為:________小時;故障排除時間為:________小時;備品備件提供時間為:________小時。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供貨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貨物送至以下指定地點交由需方指定收貨人;供貨商應在交貨前向需方提供交貨計劃;運輸、保險和裝卸的費用由供貨商承擔。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時間
驗收標準:
1.裝箱單;
2.供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于____________%。
提出異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供貨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二的滯納金;供方逾期____日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且不再退還質量保證金。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二的滯納金;需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供方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供貨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的,將予以沒收質量保證金,賠償損失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外發生質量問題的,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七、因合同執行而產生問題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
向供貨商指定協調人反映;
向采購中心反映;
向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投訴;
提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供貨商指定協調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采購辦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市采購中心一體機協議采購招標文件以及投標文件、“______市政府采購供貨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從其規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供貨商、需方、縣招投標中心各一份,由供貨商每月在結算時統一向采購辦匯總上報。
本合同應經需方單位和______縣招投標中心審核并加蓋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經供貨商和需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商: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商: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_______
甲、乙雙方以自愿、平等互利為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付款期限:預付款為合同報價50%,乙方提貨驗收后25個工作日內余額結清,質保金在質保期結束時付清。質保期合同另行約定。
2:付款方式:現金、銀行轉賬。
3: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乙方在送貨單或托運憑證單上簽字蓋章并注明付款情況,簽字蓋章3日內無異議視為驗收合格。
4: 發票簽收:開具發票后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簽收《發票簽收單》拒不簽收須當月退回。發票一經簽收應在25個工作日內結清票款。
5: 質量及技術標準:□樣品圖紙 □企業標準 □行業標準 □國家標準
6: 交貨日期運費計算:交貨日期10-15日,運費需方負擔。
二、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協商解決或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乙方拒不付款超過付款期限6個月的,甲方保留法律訴訟權利。
三、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合同簽發和歸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各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合同需原件保存歸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5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水產品原料原產地XX:
1、大帶魚數量430 噸規格500g以上/條,單價X元/T,計人民幣X萬元。
2、中帶魚數量150噸規格200g-500g/條,單價X元/T,計人民幣X萬元。3、大鰻數量X噸規格1500g/條以上,單價X元/T,計人民幣X萬元。合計人民幣X萬元。
第二條:甲方必須保證原料的鮮度、質量,交貨時間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地點:XX ,如原料不符合質量要求,乙方有權退貨。
第三條:貨款結算及支付方式: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X年X月X日前先預付定金10%,余款在魚貨驗收合格,交貨前付清。(甲方開戶行:XX 帳號:XX)
第四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有一方當事人發生違約,按《經濟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或糾紛,應本著雙方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決。
第六條:合同中未約定的事項,經雙方共同協商可以達成補充合同。
第七條:合同一經簽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銷售市場及價格因素變動而解除。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合同經雙方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
單位蓋章(甲方) 單位蓋章(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產品采購合同6
購貨單位:___ 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 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
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產品的包裝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附件。
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
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
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3)不屬于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
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
產品采購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經過雙方協定達成一致,現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內容:
一、產品類別名稱、品牌型號、單價、數量、詳細配置和技術參數見附表。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以上價格為甲方指定地點統一交貨價并包含到使用地運輸費用。甲方有權拒付合同價以外的任何費用,甲方不得提出超出合同規定的要求。
二、配套消耗品要求
甲方所購體育用品,乙方應保證質量,并確保甲方對因型號不適及質量問題在國家規定期限范圍內進行調換。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合同簽訂后項目實施的工作(如與乙方的具體聯系和銜結);
2、負責對產品進行驗收并簽署驗收報告;
3、按合同規定享有乙方提供的.產品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按本合同一、二、條款負責完成甲方項目,并保證提供的產品是全新、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具有國家有關部門注冊并符合國家質量檢測標準和產品出廠標準的產品。具體服務:質保期一年,質保期內,乙方對產品提供全免費維修。
四、驗收及驗收標準
1、產品驗收:產品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甲方統一初驗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項目驗收:乙方負責產品配送。產品送達交貨地后,甲方測試是否合格;
五、合同價款結算
乙方應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產品到甲方指定地點完成驗收,需求單位根據甲方驗收合格書、采購合同書、以及發票按合同總價100%,15日內一次性付清貨款。
六、違約責任
除發生不可抗力事實外,乙方所交產品和安裝調試與合同標準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權拒收產品,乙方逾期交貨將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額千分之一的滯納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產品和所交產品與合同標準不符使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賠償。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產品,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款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將向乙方每日償付欠款總額千分之一的滯納金。
甲方有權拒付合同價以外的任何費用;乙方有權拒絕合同整體范圍以外的條件。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以便相關部門進行協調或處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簽訂地仲載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2、經雙方簽字的書面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其他事宜,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附表(明細清單):
序號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品牌參數_______________單位數量_______________單價金額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求方):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8
供貨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為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合作關系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
1.甲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響應時間不超過12小時。
3.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使用其它同類品牌。
4.乙方月均計劃消化甲方產品_____件,全年消化甲方產品_____件。
5.甲方根據乙方全年實際消化產品數量及貨款結算方式的不同給予乙方下列獎勵:
二、供貨品種及價格
大眾號(400克×22袋/件)__________元(每件人民幣__________元)。
精壹級(400克×22袋/件)__________元(每件人民幣__________元)。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若甲方降價則由甲方補償乙方當日鎖定庫存(甲乙雙方各派代表清點當日庫存)之進貨金額與以新價格計算之金額的差價(下次發貨中以貨抵款補足)。
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獎勵的不同采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現款現貨結算(□是;□不是)。
2.批結(□是;□不是),甲方按每批________件為一送貨單位向乙方供貨,次批貨到時乙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3.期結(□是;□不是),甲乙雙方按________天為一貨款結算期,乙方應予當期的最后一天無條件支付甲方當期所供產品全部價款。
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四、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元。
五、協議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定新協議書。
六、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9
采購人:
供貨人: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確保合同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和價格:
第二條上述產品不負責運輸、稅票、安裝,由采購人自主上門提貨,采購方未付清貨款前,貨物屬供貨方所有。
第三條產品的技術標準,按照技術參數圖同行業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采購人付給供貨人預付40%的定金(¥160000.00),余款貨到付50%,10%路燈安裝好后一次性付清
(貨到后采購人不按合同付款,供貨人拒絕卸貨、安裝。
第五條違約責任:如有一方違約,所受損失由違約方負責全部賠償。
第六條燈具重量和長度根據改變后的'參數為標準,不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11米燈桿厚度為3.5mm,9m燈桿厚度為3mm。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采購人:
供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平等交易、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及服務等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基本信息
產品名稱:
簽約地點:
合同執行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量要求
乙方保證所供產品為合格產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法律的規定或雙方的特殊約定。甲方保證按照乙方提供的產品安裝使用說明書或者用戶手冊配置、使用、安裝并維護本合同項下采購的產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導致乙方所遭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三條 產品交貨及驗收
1.乙方供貨時須按報價單詳細填寫所有產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
2.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及時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交貨時甲方應對合同約定產品進行檢驗,如有異議應于收貨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異議視為符合合同約定。
4.乙方配合甲方進行產品所需的系統調試及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測驗收,非標定制產品的驗收標準,按雙方確定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報價及結算
1.乙方所供的產品價格依據所附報價單執行。產品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2.結算方式:甲方在收到產品并驗收合格后,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全額貨款至乙方指定賬戶,延期支付貨款乙方有權收回產品并要求甲方支付30%違約金。
賬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就變更事項雙方應訂立補充合同。
2.合同中一方有以下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或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拒絕收貨給乙方造成損失。
②乙方供貨的產品有質量缺陷,經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內及時更換。
第六條 質保期及售后服務
1.本合同產品質保維保期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如由于乙方責任需要更換或修理部分的質保期從再次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期限為個月。
2.乙方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對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服務。甲方如有需求或詢問可隨時電話預約,乙方在一個工作日內到達。
3.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均免費送貨上門;換藥、維修的滅火器乙方上門提取,換藥、維修后及時送還到甲方。
4.甲方須嚴格按照滅火器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保管、儲存滅火器;經常檢查壓力表,一經開啟,即使噴出不多或壓力表低于綠線區必須
及時重新充裝維修;必要時可通知乙方指導。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簽訂本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內提供書面證明,經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延期執行合同。
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發產品有不合規格、不符合質量要求等情況,甲方有權拒絕辦理收貨手續,并要求甲方更換合格產品。
2.在產品保質期內,乙方所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發生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更換,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為原因導致的除外。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所有因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結算時以實際發生的標的物型號、數量為準。
3.報價單及其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產品采購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乙方向甲方銷售的生產資料及乙方收購甲方生產的農產品等事宜,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 乙方向甲方銷售的`生產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化肥、農藥、種子(以下通稱生產資料)
1.2 乙方收購甲方生產的農產品,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地膜(以下稱合同產品)
第二條 生產資料的購貨方式
2.1 甲方根據其生產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出購貨計劃,該購貨計劃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資料、規格、數量和具體交貨時間。乙方應在收到購貨計劃后(時間內)根據合同向甲方提供有關生產資料;
2.2 在同等的銷售條件下,乙方承諾優先向甲方供貨。
第三條 合同產品的購貨方式
合同產品由乙方根據本合同收購,在同等的收購條件下,乙方承諾優先收購甲方合同產品。
第四條 生產資料及合同產品的價格
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銷售給甲方的生產資料,不應高于向第三方銷售上述產品的價格;乙方收購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價格,不應低于向第三方收購上述產品的價格。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 甲方購買生產資料,應于收到每批生產資料后一個月內支付生產資料的貨款。逾期不付,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所欠貨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2 乙方收購合同產品,應于收到每批合同產品后一個月內支付合同產品的貨款。逾期不付,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第六條 生效及有效期
6.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甲方之股東大會在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情況下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6.2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采購合同12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
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
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
)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
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產品采購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規格型號及價格 品名單價規格(品質)數量總價合計金額(人民幣)
二. 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20%,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 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 在_______天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 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則乙方
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 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 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為限度。
四. 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 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價款的__%即元作為定金, 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
尾款。
五.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產品采購合同14
購貨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3)不屬于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
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只、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開戶銀行:____帳號:____電話:____供貨單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開戶銀行:____帳號:____電話:______年__月__日
產品采購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按部頒標準執行;(3)按企業標準執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專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5.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
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專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5.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___項方式處理:(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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