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合同(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監理合同1
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托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范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業主:(簽章)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工程監理合同2
本協議書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業主:(蓋章)____________ 監理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下列詞句或用語,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一般應具有如下含義。
1.1.1 項目 業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對象,具體情況在專用條件中指明。
1.1.2 工程 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一項或若干項永久工程(包括向業主提供的物資和設備),其概況在專用條件中說明。
1.1.3 服務 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所承擔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亦稱監理服務。
1.1.4 業主 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單位或其合法繼承人或其合法受讓人。
1.1.5 監理 單位受業主委托提供監理服務并具有監理資質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或其合法受讓人,根據上下文的內容,亦指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派駐到項目所在履行監理服務的機構。
工程監理合同3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 投 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月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翁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適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棋逢對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懲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道德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鬲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主,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招待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招待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___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___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這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__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__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__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__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招待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__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__日內要出終止委托監理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__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交免費提供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
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支付報酬,按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監理合同4
1合同管理現狀
1.1合同的簽訂不夠嚴謹
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市場機制不夠嚴謹,業主用不合法手段迫使承包商簽訂兩份不同的合同,使承包商的利益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后期雙方會產生糾紛。合同約定的資金到位并不等于業主會按時撥付工程款給承包商。一些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資格,不惜以低價中標,在中標后又將工程肢解,以更低的價格非法轉讓給一些沒有資質的施工隊伍,他們為了追求高額利潤,工程質量嚴重下降。
1.2合同文本不規范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責任和義務,不采用標準合同文本,而通過自制的、模棱兩可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還有些合同文本,履約雙方的責任劃分不清,違約的后果及處理方法描述不明確。大多數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對工程保險責任、索賠計算原則的具體約定。
1.3合同管理力度不夠,缺乏大量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數建筑企業尚未制定一套合理的`合同管理程序,缺乏嚴格的規章制度。合同文檔管理混亂,現階段我國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已成為專業化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礙。
1.4合同內容履行不及時
在建設工程中,拖欠工程款的事情時有發生。我國每年幾千億的工程款拖欠以及農民工工資拖欠都與此有關。合同講究的是一種誠信,作為簽訂合同的雙方應該要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內容,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履行合同應當是雙方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杜絕合同內容履行不及時的現象,監理企業義不容辭。
2合同管理中監理單位的工作要點
合同管理對監理單位完成監理任務是非常重要的,監理單位必須對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對合同雙方進行調節和處理,以保證合同的依法簽訂和全面履行。針對合同管理的現狀和不足,監理單位必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2.1積極參與合同的制定和談判
這對了解簽訂合同雙方和合同內容都有好處,它為今后合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監理單位的參與可以避免出現合同文本不規范,合同條款不清楚,違約責任不明確等現象,也是掌握合同管理第一手資料的最好辦法,同時也可以杜絕違法合同的簽訂,幫助維護合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2.2進行合同分析
認真弄清合同的各項內容,對各項條款進行分門別類的認真研究和解釋,找出合同的缺陷和弱點,以便采取相應措施。合同分析對于促進合同雙方履行義務和正確使用合同賦予的權利,對解決合同爭議,預防和處理索賠都是十分必要的。
2.3建立專業的監理隊伍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一支具有應變能力又能堅持合同原則的監理隊伍,監理單位的各類監理人員,既要有多學科的專業知識,還要有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更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以公平公正的態度處理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2.4合同履行的跟蹤、檢查
及時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找出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采取措施及時調整,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使工程項目能夠順利建成。合同跟蹤可以不斷找出偏差,不斷地調整,最終實現項目的目標。
工程監理合同5
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業主委托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范圍。
2.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及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3.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2)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3)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以及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郵子郵件等。
4.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5.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見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的專用條件。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
各執___份。
業主:(簽章)________ 監理單位:(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簽于___ ____年__月__日簽于_
工程監理合同6
委托單位(甲方):CCCCCCCC苑社區監理單位(乙方): XXXXX爆破有限公司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xx)、公安部關于《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監理服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CCCCCC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CCC縣板CCC路與蓮CCC山路交匯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XXXXXXX
四、監理范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xx,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托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復、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簽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于委托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托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范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報告委托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范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并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托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托單位(章):監理單位(章):
委托單位代表(簽章):監理單位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監理合同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室內裝飾工程委托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監理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監理范圍與內容
(一)監理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內容
對室內裝飾工程進行質量、投資、進度、組織協調、合同管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施工現場的監理。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監理方式
雙方同意執行下列第__項監理方式。
1.全托式監理服務。
2.全過程監理服務。
3.全套節點監理服務:______________。
4.單項監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
5.其他監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服務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期限
本工程監理服務,甲乙雙方約定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條 監理報酬與支付方式
(一)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種方式核算監理報酬。
1.按工程總造價或工期___萬元的__%收取本工程監理報酬總費用為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2.按□戶型或□平方米___元核算。本工程收取本監理報酬總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監理報酬的__%作為首付款,計人民幣為____元。工程工期過半_______工作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監理報酬__%作為中期款,計人民幣為_____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__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監理報酬__%,計人民幣為____元。在工程竣工移交時甲方向乙方支付監理報酬__%作為尾款,計人民幣為____________元。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協調,為乙方開展監理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2.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供監理工作所需的工程資料及相關設施。
3.甲方應當將監理內容及乙方監理人員責任分工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方,并需在第三方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確。
4.乙方變更監理工程師須先征得甲方同意。
5.監理人員未按約定履行監理職責,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按工程規模配備相應監理人員,并將監理人員資料及配備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2.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合同業務相關的保密資料。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監理服務標準開展監理服務,并應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工序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發現不符合標準的,應當及時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
4.甲方和施工方發生爭議時,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處理,并提供監理相關材料。
5.公共室內裝飾工程類的監理項目,乙方應在進入施工現場的__天內向甲方遞交適用該工程的監理規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監理報酬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未支付部分監理報酬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如因監理人員過失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三)甲方未能履行約定義務,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期的,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雙方約定監理服務報酬按以下方式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雙方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__方法解決:
(1)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人手機:________ 聯系人手機: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監理合同8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
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二)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三)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監理合同9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范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通用條款;
(5)施工監理委托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范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_________個月(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并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10
委托人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11
合同編號:
發包人:簽訂地點:
監理人: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發包人)與(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及特性:
4.工程總投資:靜態:
動態:
5.工程總工期: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發包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工程監理合同12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8)“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監理單位的權利
第十六條業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單位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7)報經業主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業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監理機構在業主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業主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業主批準時,監理機構所。
……………………
工程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5.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 ____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 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 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14
委 托 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監理合同條例》,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一、 工程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監理任務:
工程名稱: 室內外裝修
工程地址:
施工期限:開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竣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 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1、 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收費為 元,大寫人民幣 。
2、 本合同簽定時甲方向乙方預付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首付款。
3、 裝飾合同中竣工日期驗收合格,甲方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三、 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1) 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2) 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3) 如提前完成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監理費 元/天作為獎勵。
2、 乙方責任
(1) 對開工前期的監理工作
1) 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會審,提出合理化建議。
2) 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施工組織方案作出評價。
(2) 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質量認可,以及工程投資成本控制。
(3) 協助甲方完成個別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
(4) 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按照國家相關質量標準進行檢查和竣工驗收,對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進行監督翻工。
1) 施工階段:
A. 協助甲方進行原房屋狀況交接;
B. 各種材料進場驗收;
C. 拆除工程;
D. 間隔工程;
E. 墻面工程;
F. 門窗工程;
G. 吊頂工程;
H. 鋼結構工程
I. 地面工程;
J. 細部工程;
K. 防水工程;
L. 給排水工程;
M. 電氣工程;
2) 竣工驗收階段:工程完工后負責對總體質量進行評定。
3) 保修階段:乙方在甲方要求時有義務就保修的相關事宜進行協調,并協助簽訂保修合同。
4) 乙方為甲方提供裝修方面的技術咨詢。
5) 乙方協調甲方與裝飾施工承包方的關系。
3、 工程進度進行控制,審核設計、和裝飾施工承包方商定施工計劃,并對工程進度進行檢查。
四、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在本合同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監理費時,甲方從應付監理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監理費的5%的違約金,并有權停止監理工作。
2、 由于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
3、 如乙方在監理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甲方不需要整改或在同情施工方的基礎上不需要整改的情況下,工程質量出現任何問題與乙方無關。
五、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六、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盡量協商。或若協商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協約定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八、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委托方(甲方):地址:聯系電話: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簽訂地點:
被委托方(簡稱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監理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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