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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一人負責與法律顧問的聯系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償參與相關業務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有償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向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每年不少于兩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鐘;
6、應甲方委托,有償以甲方法律顧問的名義作授權聲明或有關代理行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償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8、接受甲方委托,有償依法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條款的責任和材料不真實、弄虛作假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師)所從事的各項工作;
3、甲方在乙方從事本合同第二條內有償服務項目的工作時,按相關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或雙方協商支付乙方有償服務費用。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工作范圍的內容)服務,依法切實地維護甲方的利益;
2、及時辦理第二條法律顧問工作范圍內的法律事務;
3、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4、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第五條有償服務費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元,作為乙方無償服務費用開支,并由乙方負責收取;
2、乙方辦理受甲方(委托)的有關案件的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差旅費,案件的有關法院收費、鑒定費、檔案費、資料費等有關部門的收費應按有關標準或由雙方協商確定額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約定的費用和有關有償服務費用,乙方有權選擇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顧問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自行全權負責。第六條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相關費用;如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退還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所收取的費用。
第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期限________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返
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2
政府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方: 政府
住所地:
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法定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電子郵箱:
銀行賬戶:
為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風險,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服務
1、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信息,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及其職能部門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重大決策、行政執法行為提出法律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
糾紛;
4、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機關的合法權益;
5、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申請強制執行;
6、應甲方要求,對行政人員進行法律方面的業務培訓,協助甲方進行法治宣傳;
7、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常規法律服務。其他非政府組織的法律事務。
(二)專項法律服務
1、應甲方要求,就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參與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應甲方要求,為政府招商引資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或接受政府委托,為政府招商引資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3、應甲方要求,就國有土地出讓、劃撥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為國有土地出讓、劃撥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4、接受甲方委托,就_______政府管轄范圍內發生的由影響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員的身份進行調查、協調,并向政府提出依法處理的法律咨詢意見;
5、應甲方要求,就政府列入計劃的______項目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為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6、應甲方要求,就政府林權制度改革,草場承包、出讓,水電資源、礦產資源開發等法律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或者提供法律咨詢;
7、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專項法律服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各部門(機構)所主管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非政府組織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的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4、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政府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的法律事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并對及時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__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法律顧問費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1、2、3、6項非訴訟法律事務乙方不收取費用。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4、5項涉訴法律事務,標的額不超過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元(包括人民幣_________元)的, 乙方不收取費用;超過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元的,按照規定,由雙方協商收費事宜。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約定的專項法律服務事項,雙方另行協商收費事宜。
本合同到期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的,雙方應當結清有關費用。涉及另行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的`結算,由該另行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約定。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4~6項規定的義務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_____個自然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的。
上述1、2項因甲方的過錯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經支付的法律顧問費。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4~6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的賠償范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于保險機構理賠范圍或者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并支付延期支付所產生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司法機構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章):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3
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協議書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所)接受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聘請,為協助公司規范和完善法制化管理機制提供法律高效優質法律服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所指派律師,秉承勤勉盡責的服務宗旨為公司整體合法權益及實現統一發展目標服務。
二、應公司提議,所將在以下方面積極提供相應法律服務:
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依法向甲方提供法律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甲方的各類合同、公司章程、公司規章制度等法律文書;
根據甲方經營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雙方協商確定的由乙方處理的其它日常基本法律事務。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專項委托并另行收取律師服務費的項目:
接受甲方的專項委托,代表甲方處理甲方與其他公司、企業、個人、政府及其它組織間的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糾紛的仲裁、訴訟案件;
接受甲方的專項委托,為甲方涉及的長期投資、融資、重大項目、股票發行、上市,企業改制、重組、并購、破產等提供專項的'法律服務;
雙方協商確定的由乙方處理的其它專項法律事務。
四、除以上服務范圍外,西域所將可能在與公司的合作及深入接觸中發現新業務項目,并愿接受企業的建議或委托建立新業務項目的服務關系。
五、可根據業務需要在本所范圍內委派或調整具體承辦律師,所委派的律師及所從事的服務工作愿接受公司的監督。
六、所在遇到與公司存在利益沖突的相對人的業務委托時,應優先為公司提供法律服務,并以優先維護公司利益為原則決定取舍。
如遇該沖突對方同為所的常年法律顧問單位時,所應明確告知_______________公司,并經協商后決定取舍。
七、為確保所的服務準確、有效并符合公司及關聯企業的實際需要,公司將在以下方面予以具體支持或配合:
1、提供必要、完整的文件、資料和事實;
2、接受西域所實際參與公司制定有關行政規章的討論及審核,并確定西域所的發言權;
3、在企業改制、資產重組、產權界定、經濟談判、采購招標及法律訴訟等各類法律事務中確立西域所的參與席位,并逐步推行有關法律事務中的主協調律師制度;
4、支持所在企業改制、采購招標等相關法律事務中發揮示范作用;
5、在對外宣傳及與國內外相關企業及社會團體交往等方面為所提供切實的支持和幫助。
八、公司及關聯企業在遇有上述各類法律事務或訴訟案件時,應優先委托西域所參與或代理。
九、公司將指定_____________為所具體業務的聯絡人員,應及時、有效地協調、配合所與企業建立和完善具體服務項目。
十、遇有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項,公司須提前通知并給所法律顧問留有合理的工作時間。
十一、所法律服務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定后公司應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年度法律顧問費,計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法律顧問費自本合同簽訂時支付60%計__________元人民幣,剩余40%法律顧問費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滿半年后一次性支付;
2、所按照協議約定,提供法律服務工作,涉及企業改制、并購、盡職調查等專項法律業務應當另行協商收費。涉及其他訴訟業務,應當按照區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另行優惠收費,即標準收費的80%;
十二、本協議簽訂生效后,公司作為聘方主體在報刊媒介中公開聲明與所建立的常年法律服務關系。
十三、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遵照履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并明確訂立補充及修改協議后,方對本協議具有變更效力。
十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以壹年為一屆,每屆期滿前六個月,無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屆,直至一方提議或雙方協議終止。
十五、本協議依靠所的高效服務及敬業恪守和公司的尊重與信任予以維持。
十六、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各方:
聘方:應聘方:
_______年___月____日
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4
一、項目概況
甲方目前擁有大量自主知識產權,隨著甲方的發展,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需求日益突出和迫切,現需要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體系,以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并進而提升和利用自己的品牌和技術優勢擴大市場份額。為實現上述目標,甲方聘請乙方律師就知識產權方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二、雙方人員委派及指定
1.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常年法律顧問,根據本合同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其他律師及工作人員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應當取得甲方認可。
2.甲方指定為專項法律顧問工作的聯系人,負責傳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通知乙方。
三、乙方顧問工作范圍
1.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咨詢、依法提出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包括特許經營合同、知識產權方面許可與轉讓合同等;
3.參與甲方涉及知識產權方面的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4.就甲方已經面臨或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或問題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5.協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戰略體系、公司內部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內部關于知識產權方面的規章制度;
6.應甲方要求,為甲方相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培訓,講授知識產權實務知識;
7.厘清和解決甲方現有的知識產權的權利歸屬問題;
8.協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維權及應急體系,并針對性地提出對侵權方的打擊手段;
9.代理甲方完成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版權登記等事項;
10.代理甲方的知識產權訴訟、仲裁、專利無效、商標無效等事宜。
四、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及時、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文件及背景資料,對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積極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合法的要求;
4.甲方應當根據本合同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律師費和工作費用;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嚴重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義務
1.乙方應勤勉、盡責、專業地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盡最大努力依法切實維護甲方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或知悉有關案件及項目情況后,及時完成委托事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3.無論何時,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律師在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5.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
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6.乙方對甲方項目的服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六、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
乙方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但需要乙方律師京外出差或長期集中時間工作(以超過3天為標準)、節、假日期間工作的,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七、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鑒于此專項法律顧問服務的復雜性、系統性,根據國家律師服務收費的有關規定,雙方一致協商同意,對于乙方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提供的法律服務乙方應收取的律師費分四部分,具體如下: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1—10款的服務內容,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伍萬元整,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第11款的法律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伍仟元整,甲方應當在股權轉讓所得匯出境外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的法律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貳萬元整,甲方應當在辦理完資本公積金轉注冊資本手續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4)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第13款的法律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伍仟元整,甲方應當在辦理完未分配利潤的處理事宜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如甲方、甲方股東或者收購方出于自身原因終止本項目的運作,乙方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八、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上一頁下一頁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譯費、資料費、復印費等辦公費用;
3.北京市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服務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嚴重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直接經濟損失的;
3)違反第五條第3-5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政策或者違反律師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十、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2.乙方委派的律師出現下列過錯致使甲方利益受到損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1)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泄露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第三方;
2)將甲方的文件原件遺失;
3)無故終止提供法律服務。
十一、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的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合同期限根據項目的運作及完成時間而定,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至項目結束時屆滿。在此期間,任何一方無故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構成違約,應支付對方根據此合同可以獲得的收益作為賠償。
十三、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簽署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任何一方如遇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責任。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投郵日視為送達。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5
___州名
___縣名
特此為證:_________________
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聘請_________________ 為律師,代表我通過調解或審判,就我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_日發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_________________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向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或其他人,_________________或商號,_________________或公司提出索賠。
在此,我委托所指定的律師全權代表我,以我的名義、地位,在必要時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起訴;并委托他以他認為最恰當的方式,通過或不通過訴訟,以調解或審判,最終解決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師完全有權聘用一個或多個律師,以替代自己在準備起訴、審判或上訴過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職責;此種律師費用由我指定的律師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師費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鑒于所委托的律師對我提供的服務,在不經起訴而調解成功時,我將把三分之一(1/3)的索賠所得,或經起訴后再和解或判決時,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賠所得完全給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師或律師們。
未經本人同意,所委托的律師不得就我提出的權利要求達成任何妥協。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_ 日簽字,特此證明。
(聘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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