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總結[經典2篇]
總結是對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得到的經驗和教訓等方面情況進行評價與描述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們發現問題的能力,因此好好準備一份總結吧。那么總結應該包括什么內容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總結,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總結1
一、指點思想
從全區鄉村交通運輸平安的實踐動身,具體貫實科學發展觀,結實樹立建立是根底,管養是保證,平安是前提,運輸是目標的指點思想。堅持“縣政府擔任、行業指點、分級治理”的準則,促進全區鄉村交通運輸事業發展,為加速全區“1234”發展思緒施行和社會主義新鄉村建立服好務。
二、工作目的
完成鄉村交通迅速發展,通行前提分明改善,養護治理根本標準,運輸收集逐漸完美,鄉村客運市場標準有序,群眾出行平安便捷。
三、責任主體
區交通局作為區縣政府構成部分,代表區縣政府實行鄉村交通運輸平安治理的主體責任。各鎮人民縣政府、街道做事處在區縣政府指導下擔任本轄區鄉村交通運輸平安治理工作,分化落實鄉村交通運輸的各項工作任務,加大不合法營運打擊力度,指點村民委員會抓好鄉村公路的建立、治理、養護工作。
四、機構職責
各鎮人民縣政府應進一步明白鄉村交通運輸平安治理本能機能,增強鄉村交通治理步隊建立,成立鎮交通運輸治理站,擔任鄉村交通的規劃、建立、治理、養護、運輸、平安、宣傳工作;指點轄區內的村民委員會抓好村道的規劃、建立、管養工作;抓好轄區內的水上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的源頭治理;實時計算上報有關交通材料和信息。交通運輸治理站人員采用專職和兼職相結合。
各鎮交通治理機構編制方面問題,按有關順序報編制治理部分核定。區交通局應增強對各鎮交通治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指點,依法將治理權延長到各鎮、街道,增強鄉村交通運輸平安治理指點工作。
對設立交通運輸治理站前提尚不成熟的街道做事處可設1名專兼職交通協管員,擔任本轄區交通治理協調工作。
五、經費保證
鄉村公路的.治理和養護經費依照區養、鎮養公路辨別全額歸入區級財務和鎮級財務預算。鎮養公路由區財務按不少于3500元/km年規范予以津貼。村級公路的養護經費由村民委員會經過“一事一議”多渠道籌措,區財務按不少于1000元/km年規范予以津貼,鎮級財務應依據實踐狀況布置必然津貼。
鎮交通運輸治理站的工作經費全額歸入鎮級財務預算,區財務按鎮管養公路150元/km、村道100元/km予以津貼,在制品油價錢和稅費變革轉移付出資金中列支。區交通行政法律部分要指點鎮交通運輸治理站增強轄區交通行政治理和平安治理,并為鎮交通運輸治理站開展工作供應需要的前提,詳細方法由區交通局制訂。區交通局要增強對鎮交通運輸治理站、街道交通協管員的營業指點和培訓,其治理費用依據昔時鄉村公路管養工作方案進行專項預算,在制品油價錢和稅費變革轉移付出資金中布置。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總結2
一、總體要求
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全面建立覆蓋我鎮省干線公路、縣道、鄉道、村道的“路長制”,形成“黨政牽頭、部門協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責任明確、運轉高效、監管嚴格、保障有力”的公路管理格局,抓好路域環境綜合治理、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等重點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組織體系
按“分區域包保、分級負責、分層督導”原則,建立“路長制”工作機制,實現國省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路長制”全覆蓋。成立以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領導任副組長,各站辦所負責人,各村村干部為成員單位的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鎮“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鎮國省干線和農村公路“路長制”日常工作,直接受鎮“路長制”領導小組領導。辦公室設在鎮派出所,辦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長羅耀文兼任。
“路長制”工作實行“分區域包保和分級負責相結合”的模式。由副市長李寧任市級區域路長,鎮黨委書記趙政漢,鎮長王景龍任鄉級總路長,其他副職領導按包保行政區域擔任鄉級區域路長。各村由村書記(村長)擔任轄區內村級區域路長。各級區域路長,同時擔任本級公路的路線路長。路線較多的村也可指定其他村兩委會成員作為具體路線路長。
鄉級區域路長要負責包保區域內國省干線公路、縣道、鄉道、村道的包保職責,且要負責轄區內鄉道管理、養護的具體職責。
村級區域路長要負責轄區內國省干線公路、縣道、鄉道、村道的包保職責,且要負責轄區內村道管理、養護的具體職責。
三、工作職責
(一)鄉級“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鎮級“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落實省和市、市“路長制”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對全鎮公路“路長制”進行指導、監督、考核,制定并完善“路長制”政策。指導市級路長規范開展工作。
2.鄉級“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承擔鎮“路長制”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方針政策;統籌成員單位協調解決重大事項和問題;組織開展對鄉鎮“路長制”工作情況的督導檢查,全面落實督導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指導鄉級、村級路長規范開展工作;督促開展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抓好路域環境整治、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等主要工作任務。
3.成員單位職責:
。1)鎮紀檢監察委:負責對“路長制”成員單位履行“路長制”職責情況實施監察,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涉及“路長制”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對因“路長制”工作開展不力,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進行責任追究。
。2)鎮黨政辦公室:將“路長制”執行情況納入干部選拔任免、職級晉升考察范疇和評先選優的重要衡量內容。將“路長制”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對“路長制”開展情況進行考核。
。3)鎮宣傳委員:負責組織開展有關“路長制”工作的宣傳工作。指導鎮公眾號、公共服務站微信群做好有關“路長制”工作新聞宣傳報道,協同“路長制’其他成員,統籌“路長制”新聞、信息,開展“路長制”公益宣傳。配合上級統一設計、規范設置公路旅游標識標牌,結合實際在公路沿線設置旅游服務設施。
。4)鎮城管大隊:負責監督指導公路日常養護巡查工作,對公路路面、安防設施、橋梁及其他公路附屬設施進行巡查,發現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時,及時向上申報公路養護作業,消除安全隱患。重點督導檢查是否存在直接危害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屬設施的行為;限制可能對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屬設施造成危害的行為。清理公路沿線的馬路市場、擺攤設點、各種非公路標志標牌等影響公路秩序的行為。聯合派出所,強化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行為的治理,全力消除超限超載行為帶來的公路運行安全風險。
(5)鎮派出所:負責監督指導道路交通秩序維護工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路檢路查,對“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酒駕醉駕、逆向行駛、假牌套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非法改裝、違法載人”十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嚴格依法處理。推進農村交通安全治理網格化,發揮“兩站兩員”作用,落實好村口、重要交通路口勸導員勸導工作,發揮農村派出所交管勤務室和"一村一警”作用,排查道路安全隱患。
。6)鎮安全部門:負責行使“路長制”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職權,對“路長制”中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
。7)鎮財政所:負責“路長制”有關工作的資金保障,建立完善“路長制”經費保障機制,協調"路長制”相關資金政策落實,監督資金使用。
(8)鎮自然資源管理站:負責監督和指導公路用地確權工作;加大公路用地范圍內違法用地和擅自挖沙取石開礦的查處力度,嚴格控制公路兩側建設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審批;協助公路用地審批;負責途經城鄉規劃區段公路兩側規劃建設管理,對于公路改擴建、沿線環境整治和安全隱患治理等建設項目開設綠色通道,做好公路建設選址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做好農村公路沿線生態保護工作。
(9)鎮鄉建部門:負責監督和指導公路途徑鄉鎮、村路段的路域環境整治工作,開展路宅分離整治工作。
。10)鎮林草站:負責指導、監督公路兩側林地保護和管理,指導、監督各綠化主體責任單位對公路沿線綠化造林,強化對公路沿線林地的防火工作力度,防止火災造成公路能見度降低引發的公路安全隱患。
(11)鎮水利所:負責公路沿線灌排體系建設,提高公路兩側區域的防洪灌溉能力,協助做好公路沿線綠化帶灌溉水源的保障。
(12)鎮農經、農機部門:負責監督和指導開展路田分離整治工作;協助政府做好農村公路土地確權工作。嚴格農用車輛、機械注冊登記管理,深入推進“亮尾工程”,加大農用車輛、機械粘貼反光標識工作力度;聯合公安部門開展農用車輛、機械專項整治,嚴查農用車輛、機械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農用車輛、機械上路行駛安全。
(二)各級路長工作職責
1.鄉級總路長職責:鄉級總路長是鄉域內國省干線公路、縣道包保和鄉道、村道管理、養護的第一責任人。在市級區域路長的領導下,一是承擔全鄉鎮國省干線公路、縣道的包保職責;二是負責推進全鎮鄉道、村道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路域環境整治,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等工作,建立保障機制,落實主要任務,協調解決突出問題,督促跟蹤相關部門落實管理、養護職責。定期研判安全風險形勢;三是負責全鎮“路長制”工作的組織、調度、協調、監督及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人、財、物保障機制,落實主要任務,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等。完成市級區域路長交辦的工作任務。
2.鄉級區域路長職責:鄉級區域路長是包保區域內國省干線公路、縣道包保和鄉道、村道管理、養護的第一責任人。在鄉級總路長的領導下,一是承擔包保區域內國省干線公路、縣道的包保職責;二是對包保區域內鄉道、村道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路域環境整治,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等工作負直接責任。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三是按照規定的頻次對包保區域內國省干線、縣道、鄉道、村道進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記錄,及時取締違法開設的平交道口。發現鄉道、村道損壞和危險情況時,及時組織修復和排除。難以及時修復和排除的,應當在危險路段按照規定設置警示或者限行限載標志,必要時應當采取措施中斷公路使用。發現國省干線公路、縣道損壞和危險情況時,及時上報上級路長,并跟蹤問題落實情況,直到問題得到解決。完成鄉級總路長交辦的工作任務。
3.村級區域路長職責:村級不設村級總路長。村級區域路長是村域內國省干線公路、縣道、鄉道包保和村道管理、養護的第一責任人。村級區域路長在鄉級區域路長的領導下,一是承擔全村國省干線公路、縣道、鄉道的包保職責;二是對全村村道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路域環境整治,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等工作負直接責任;三是按照規定的頻次對村域內國省干線、縣道、鄉道、村道進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記錄,及時取締違法開設的`平交道口。發現村道損壞和危險情況時,及時組織修復和排除。難以及時修復和排除的,應當在危險路段按照規定設置警示或者限行限載標志,必要時應當采取措施中斷公路使用。發現國省干線公路、縣道、鄉道損壞和危險情況時,及時上報上級路長、并跟蹤問題落實情況,直到問題得到解決。完成鄉級總路長、鄉級區域路長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工作規則
各級路長要以巡路為抓手,本著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開展定期巡路工作,力求做到簡化程序、提高效率、不走過場、注重實效。
1.保證巡路頻次。各級路長對所負責的區域或路段,按照規定的頻次開展巡路工作。其中:鄉級路長每月不少于2次,村級路長每月不少于4次。各級總路長進行不定期抽查。
2.制作巡查記錄。各級路長按照工作職責要求,在開展巡路工作的同時,及時做好巡路記錄,巡路記錄(見附表)要求內容填寫完整,文字記錄清晰,問題敘述清楚。
3.巡路記錄歸檔。采取逐級報送的方式報送,最終由市級區域路長將巡路記錄報送至市“路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歸檔,各級路長的巡路記錄要做好臺帳登記工作,隨時備查。
4.問題反饋整改。各級路長按照職責權限,將發現的問題按照權限及時處理,超越自身權限的問題,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上級路長報告。遇到重大問題或事項由"路長制”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五、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督促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共同推進"路長制”管理工作。
。ǘ┬纬晒ぷ骱狭ΑR⒔∪藛T投入和資金投入相結合的工作保障機制。各要全力支持"路長制”的運行,努力為路段管理人員開展工作營造良好的環境。要在路段與路段之間、路段與產權單位之間建立路長制工作聯系機制,相互溝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區,形成橫向到底、縱向到邊的路長制監管體系。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總結】相關文章:
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總結05-19
鄉鎮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總結12-01
鄉鎮道路工作總結03-15
鄉鎮道路交通工作總結05-27
鄉鎮交通安全工作總結08-16
(經典)鄉鎮道路交通工作總結15篇05-29
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總結05-26
【優】鄉鎮交通安全工作總結10-14
鄉鎮道路交通工作總結[精華15篇]05-29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總結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