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熱)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能夠利用到承諾書的場合越來越多,承諾書是否產生法律約束力,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你所見過的承諾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
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試和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場管理規定和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代;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場的物品進入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按《國家教育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場規則與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xx
xx學院xx班
xx年x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2
本人自愿參加本次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堅決遵守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有違反,自愿按規定接受處理。
二、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已閱讀并且透徹地理解了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以下考生同意上述要求,并簽名。
簽名:日期: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3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xx
考生(簽字):xx
二0xx年x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4
1、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x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xx年x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xx
xxxx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5
本人自愿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及學校組織的期末考試等其他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并且透徹地理解了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有違反,自愿按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五、本人簽此誠信考試承諾書,同時也對學校組織的其他考試誠信進行承諾,并嚴格遵守其他考試的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自愿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簽名:
日期: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6
我是參加20xx年集團公司晉升職稱水平統一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了解《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晉升職稱考試考生應試守則及有關處罰規則》,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集團公司有關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
員工編號:
20xx年12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7
考試周將至,為了維護良好的考風考紀,響應學院號召,提升誠信意識,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在期末考試中做出如下承諾:
一、主動自愿簽訂《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學校學院相關規定,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認真復習功課,精心準備每場考試,考場上獨立作答、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三、深刻認識參與考試作弊必將對當前的學業、未來的就業甚至今后的事業產生無法挽回的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自覺服從學院管理,抵制作弊行為。
四、尊重監考老師,積極配合監考老師工作。嚴格遵守考試、考場紀律,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xx學院全體學生
xxxx年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8
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是每一位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圓滿完成本學期期末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并了解《xxxx—xxxx學年第2學期誠信考試倡議書》、《線上考試致學生告知書》、《xxxx管理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考試相關要求和規定,在考試中將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二、本人承諾在考試中獨立答題,誠信考試;不抄襲,不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
三、本人將服從任課教師、監考教師及學校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有考試違紀或作弊行為,愿意接受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分,且服從無補考考試資格等相應處理。
五、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危害巨大”的訓誡,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取得應得的成績;愿意考前認真復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公平、誠信的考試氛圍。
承諾人(簽字):xx學院全體學生
xxxx年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9
為了在同學們中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學院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承諾人:xx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0
我是一名光榮的武漢大學的學生,我珍惜我的榮譽20xx年大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20xx年大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我將以誠實守信的態度自愿參加無人監考考試。
我已認真學習了并嚴格遵守學校關于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決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承諾人所在院xx系:xx
專業:xx
學號:xx
本人簽名:xx
xx年x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1
全體同學們:
20xx年10月自學考試馬上要開始了,為嚴肅考場紀律,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以下五點對考試違規處罰的規定每個考生務必知曉:
1、考生攜帶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進入考場的,取消當次所有科目的考試成績;
2、組織團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機關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進行處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考生向考場外發送、傳送試題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停考三年,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作為考生應做到以下幾點:遵守考場紀律,不曠考,不帶手機進考場,考試中不和監考老師發生沖突,不買賣答案。
認真復習備考,誠信考試,珍惜榮譽,杜絕作弊!
繼續教育學院東區學工辦
20xx年10月11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2
“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等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實、準確信息及有關證件,如有違反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在進入考場時,須進行誠信考試簽名,以表明其對考試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知曉、認可和自覺遵守。
考生考前應閱知的有關內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鐘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進入考場,不得借故在考點禁區內停留。證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場。考生遲到十五分鐘后就不得入場考試。開考三十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中途離場必須交卷,離場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課程可帶水彩筆、普通計算器)。尋呼機、手機、商務通等通訊設備不得帶入考場。書籍、筆記、字(詞)典及其它非貴重物品等都必須集中放在考場前面指定的位置,不準帶上座位。
三、考生必須誠信考試。考生入場時,須先在本考場“考生誠信考試簽名冊”上的規定欄目內簽名。考生入場后,要按號入座,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書”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驗核。
四、考生在開始答卷前,先在“答題卡”和試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好考試號、準考證號、姓名等。如填寫錯誤或不清,其后果自負。如考生故意涂改、亂寫,經查明后,按考試違規嚴肅處理。考生不準將考試號、姓名、準考證號等寫在試卷(答卷)密封線以外的地方(“答題卡”除外),不準做任何標記,否則試卷一律無效。
五、考生臨考前拿到試卷后只能閱讀試題,在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否則作違規論處。
六、“答題卡”一律用2b繪圖鉛筆填涂;試卷(答卷)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書寫(部分試卷中的制圖部分可用鉛筆繪圖),否則試卷(答卷)無效。答卷字跡要工整清楚,答案寫在“答題卡”或試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紙上)或密封袋內,一律無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膠帶紙。
七、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或抄襲他人答案,不準冒名頂替或換卷,否則,成績一律作零分,并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八、考生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應當眾答復;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九、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答題卡”和試卷放在桌上,等監考人員將試卷收齊后才能離場。提前交卷的考生,應立即離開考場,并不得在禁區內逗留或談論。考生如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外,將追究責任,從嚴處理。
十、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并通知其所在單位。
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辦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作弊行為。
三、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四、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視情節輕重,可同時給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遲畢業時間一至三年的處理,停考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考生注意事項
1、部隊考生可憑軍官證、士兵證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證遺失、換證等,可暫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但畢業時必須審核其居民身份證。
2、因手機等通訊工具不準帶入考場,所以請考生不要將手機及其它貴重物品帶到考點,以免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3、凡主、客觀題分卷考試的課程,客觀性試題(如選擇題)部分將實行標準化考試,計算機閱卷,考生必須用2b繪圖鉛筆將答案按規定要求直接在“答題卡”上填涂,否則無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負。考生在考前應事先準備好所需的2b鉛筆、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響考試。
凡試題與答卷分開的課程,必須在答卷上規定的位置答題,否則無效。
4、所有外語課程均不得使用各種字(詞)典。
名字: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3
為營造良好學風校風,維護學院考風考紀,在考試中發揮學生黨員模范帶頭作用,堅決抵制考試中的.不誠信行為,本人承諾:
1.認真復習,積極備考,努力帶頭營造良好氛圍。
2.嚴肅考紀,端正考風,認真遵守學院考場規則。
3.誠信應考,嚴于律己,自覺維護自身先進形象。
4.積極提醒和引導同寢室同學,誠信考試、遵守規定。
5.認真做好對積極分子考前動員及考風強調的談話工作。
6.已認真閱讀學院有關考試的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自愿按照《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本科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和《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學生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學生干部違紀處理規定》中的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所在支部____學號___承諾人___
20xx年__月__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4
為了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狠剎違紀舞弊歪風,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本人在參加xxx考試時,愿作如下承諾。
一、報考時,本人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考前本人將積極備考,認真閱讀<學生考試紀律>、<考場規則>并自覺遵守。
二、進入考場時,保證不攜帶任何書刊、報紙和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只攜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鉛筆、橡皮等。
三、考試當日,本人將持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提前進入考場,并對號入座。入座后自覺將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核查。
四、考試時除在試卷上填寫(涂)規定的項目外,不在試卷上做其他任何標記。
五、考試過程中,不交頭接耳,不偷看他人試卷、夾帶、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接、傳答案或者與他人交換答卷。
六、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交卷后,不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七、考試結束時,監考人員收齊全部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和準考證,清點無誤,宣布考試結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場。
八、如有違反<考試規則>等行為,本人將接受有關考試違紀處罰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5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之一,是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幫考;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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